辽宁省出台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|
|||
来源: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| 发布时间:2024年07月31日|||
摘要:
辽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发展和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》。 |
|||
辽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发展和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》。
方案提出,2026年底前,力争80%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有组织排放改造,2027年年底前,力争80%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改造。方案要求,在基准氧含量10%条件下,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、35、50mg/m³。 |
|||
|
责任编辑:褚赞赞
版权与免责声明: 本网站注明“来源:中国建材信息总网”的文本、图片、LOGO、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,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,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,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,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,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。 |